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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该向谁讨债?

1999-06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编辑同志:

我友田某原系个体运输户,1995年至1997年他先后多次向我借钱,1997年12月20日经核算,田某共欠我6.8万元。田某于是打了一张欠条,同时立下还款计划,承诺于1997年12月25日先归还2万元,余款在1998年2月底归还。可是,田某于日前不幸去世,但留下一辆轿车和一辆中巴车。我本想起诉到法院,但听说按法律规定,被起诉的被告必须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,田某既已死亡,便不能成为被告,法院不能受理。请问,我的债权就这样消亡了吗?

陆军陆军同志:

首先可以肯定,如果你与田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实,那么即使他死了,债权也并不消亡。但正如你所打听的,被告必须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,你将田某列为被告,法院自然不会受理。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如果债务人已死,其债务应由继承人从继承的遗产中清偿,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,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你在债权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,有必要调查清楚田某的法定继承人是否继承或保管了田的遗产,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声明放弃继承的均视为默认继承,那么继承人就是明确的被告人。如你与田某的借贷关系不明确,证据不足,继承人亦不认可,这种情况下,你的债权就面临被消亡的危险。

曾亚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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